8月2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公告稱,寶馬(中國)汽車貿易有限公司根據《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要求,向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備案召回計劃。自即日起,召回2005年2月17日-2017年8月27日期間生產的部分進口寶馬1系、2系、3系、4系、5系、X1、X3、X4、X5、X5 M、X6、X6 Active Hybrid車輛,共計8097輛。
據悉,本次召回范圍內車輛的安全氣囊,裝配了高田公司生產的含有硝酸銨藥劑(帶干燥劑和未帶干燥劑)的氣體發生器。該氣體發生藥劑在防潮方面存在不完善,在溫度和濕度反復變化影響下,氣體發生藥劑有可能劣化。氣囊打開過程中,可能在氣體發生器內部產生過高的壓力,氣體發生器可能發生異常破損,導致碎片飛出,傷及車內人員,存在安全隱患。
寶馬(中國)汽車貿易有限公司將為召回范圍內的車輛免費更換所涉及部位的氣囊氣體發生器,以消除安全隱患。(注:對于部分X5、X5 M、X6、X6 Active Hybrid車輛,涉及部位為駕駛員及前排乘客的正面安全氣囊;對于其它車輛,涉及部位為駕駛員正面安全氣囊。)
(記者 劉洋 劉曉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