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記者從樊城區司法局了解到,該區的某社區律師在“周四律師有約”活動開展之際,成功化解一起用地糾紛,反目成仇的兄弟倆握手言和。

多年前,李強的母親和奶奶承包村集體土地若干,現母親臥病在床,奶奶年邁,無法耕種,在征得村委會同意后,母親和奶奶把土地分給李強及其弟弟李明耕種。兄弟倆在分配土地時發生分歧,兩年來一直互不相讓。近期,兄弟倆矛盾加劇,李明趁著“周四律師有約”活動開展的機會,前去向社區律師進行咨詢。

湖北高見律師事務所吳夢軼律師熱情地接待了他。通過交談,吳夢軼律師了解到,李強兄弟兩人的矛盾源于一塊栽有樹苗的土地。

據李明敘述,在分配母親和奶奶留下的土地時,李強把栽有樹苗、耕種困難的土地分給他,自己卻選擇了便于耕種的土地。為此,兄弟二人多次協商,互不退讓,最近更是口角紛爭不斷,勢如水火。

吳律師聽完李明的敘述后,耐心向李明解答。吳律師表示,農耕土地承包權不是私有財產,不能作為遺產繼承。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相關法律,農民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繼承有規定:對于家庭承包,耕地承包經營權不能繼承;土地承包經營權屬于用益物權,土地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土地承包經營權本身不屬于繼承財產。吳律師建議,如果李明兄弟無法協商一致,可由村委會根據傳統進行劃分。

為解決此糾紛,吳律師將哥哥李強也約到社區進行調解。吳律師分別與李強兄弟二人談心,了解到李強真正的想法后,社區工作人員和吳律師反復跟弟弟李明溝通,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又將二人分開做思想工作。

最終,在吳律師與社區工作人員的見證下,李強兄弟二人握手言和,就土地問題達成一致,簽訂調解協議。當天下午,由社區書記帶隊去土地現場進行測量,在交界處設立界樁。至此,一起用地糾紛被化解。(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記者 趙亞麗)

標簽: 樊城區司法局 集體土地 用地糾紛 社區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