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肖韻蕙報道 課程上了一部分想退款,究竟能退多少?近日,廣州的大學生小曾陷入困擾,她報名了啟德教育的課程,稱因為對課程質量不滿意想退費,還剩60%的課程,卻只能退剩下費用的50%,或按“扣除已消耗的課程(未折扣價)退費。”

4月13日,啟德教育相關負責人回應,按照雙方簽訂合同相關條例,只能退剩下費用的50%,應小曾的特殊要求,這一比例最多能增加到60%。該負責人稱,已經消耗的費用除了上完的課程費,還有排班、提前安排老師的費用等。

消費者投訴:對課程質量不滿意 要求退費遇糾紛

小曾大學上的是2+2模式(2年國內,2年國外),2018年11月,報名啟德教育雅思培訓班大班課,為出國做準備。小曾說,當時她共交學費10307.6元,報的是中級班課程,但上了幾節課后發現并不適合自己現有的基礎,于是她在同年12月將課程轉成了一對一的小班課。扣除已經消費的大班課費用1496元后,還剩下8811.6元的課程款。后來她又補交了9810元(小班課共交18621.6元),在啟德教育繼續購買了40課時的一對一小班課。

“當時我購買小班課程時,正值啟德教育做活動,所以以7.8折購買了總價24000元的課程(40課時,單價600元)。”小曾表示,在接下來一對一課程中,出現了課程進度跟不上的問題,于是啟德教育幫她換了幾位老師。但小曾表示,換的老師要么利用課堂時間和她閑聊、要么改作業不認真,讓她感覺學習收獲并不大。

小曾還表示,啟德教育提供的教學資料和市面上在售的某書籍重合度很高,她認為自己花高價購買的啟德教育教學資料并不值。啟德教育解釋,很多雅思課程的基礎課程資料都是通用的。上了16課時小班課時,小曾向啟德教育申請退款,并認為,啟德應退還她未消耗的11133.6元。

小曾說,在與啟德多次協商后,對方給小曾提供的最終方案中,啟德方面稱,退費方案1可退6201.6元;退費方案2可退還5466.8元。

啟德教育回應:除了課程費用 還有已消耗的服務費

4月13日,啟德教育相關負責人回應稱,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相關條款,小曾只能退剩余30%的學費,考慮到小曾的特殊情況,已經額外為其申請退剩余學費的50%。該負責人稱,之所以無法全額退款,是因為除了課程費用外,機構還為小曾產生了一些服務費,包括為其排班、安排老師上課、安排班主任督導等等。

對于第一種扣除已消耗費用的方案,該負責人解釋,當時小曾報名時,有跟她口頭說折扣價只有30個名額,不接受退款或轉班。目前同意給她退款,但只能恢復到原價退款。該負責人表示,目前可以給到最大的退款比例是退剩余費用的60%,如果協商不了只能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在小曾提供的與啟德教育簽訂的合同中,顯示“開課后申請退費的,扣除已上課的課時費后,再按照完成的課時退相應學費。完成1/3以上——1/2學時退學的,核退剩余30%的學費、住宿費。”

律師說法簽訂的合同涉嫌霸王條款

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娟表示,啟德教育與小曾簽的合同涉嫌霸王條款。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這份合同所約定的退款條件對消費者而言不太公平。

對于退款的額度,楊娟表示,要看解除合同的原因,如果原因是培訓機構沒有達到合同約定的培訓條件,則消費者有權要求全額退剩余款項。如果是消費者自身的原因,則要考慮到培訓機構的必要支出成本,從公平角度而言,可以適當保留部分,絕大部分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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