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基礎教育工作,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傾斜,促進教育公平。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小學德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三)加強民族教育工作,實施四川省民族地區教育發展十年行動計劃,大力發展民族寄宿制教育。
(四)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走“產、學、研”一體化道路,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努力提高職業技術學校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機制體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五)加強對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完善民辦教育宏觀管理的政策措施,規范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六)完善全縣中小學教師管理體制,加強對中小學教師工作的統籌、規劃、管理。
(七)加強對全縣教育系統黨建工作的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