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國際教育交流中心安徽辦事處上級主管單位: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csc.edu/)成立于1996 年,系教育部直屬非盈利性事業法人機構,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方針政策,負責中國公民出國留學和外國公民來華留學的組織、資助和管理工作,致力于發展中國同世界各國在教育、科技和文化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增進中國人民同世界各國人民之間的友誼和了解,促進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及世界的和平與發展。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由委員會和秘書處組成。委員會是咨詢審議機構,由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外交部等15個成員單位組成,負責審議和指導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秘書處的工作。秘書處為委員會的日常辦事機構。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主任由教育部副部長兼任。
國家留學基金主要來源于國家留學基金計劃的財政撥款,同時接受境內外友好人士、企業、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的捐贈和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