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心理學函授學院是由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舉辦,經中科院原教育局和北京市原成教局批準,于1985年成立的民辦非學歷高等函授學院。本校原名為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心理學函授大學。遵照國務院《社會力量辦學條例》(1997年頒布,現已廢止)和北京市教委當時的要求,1997年改為現名。學院的辦學宗旨是: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培養社會所迫切需要和緊缺的各類實用型心理學專業人才;普及心理科學知識,提高人民群眾的心理素質和心理健康水平。主要服務對象是社會各行各業的在職成人(包括軍人)、社會青年以及有一定文化基礎和專業背景的準備再就業的人員。培養目標為掌握心理學基本知識和技能的實用型各類心理學專業人才。實踐證明,這樣的辦學宗旨與定位是符合我校的實際而又適合社會需要的。我校歷任校長均由著名心理學家擔任。任校長為心理研究所所長、中國心理學會秘書長徐聯倉教授和中國心理學會原理事長、第三世界科學院院士荊其誠教授共同擔任。現已故的心理所老所長、前中國心理學會理事長、中國科學院院士潘菽教授為名譽校長。現任校長為心理學函大的主要創始人、函大任常務副校長、心理所前副所長劉善循教授,李令節教授為副校長。學院設有董事會,現任董事長由心理所所長、中國心理學會理事長、第三世界科學院院士張侃教授擔任。 [編輯此條信息] 專業設置 共設8個專業,學制二年。學員根據本人學習進度的快慢,可適當提前或延緩一年畢業,超過三年,須重新注冊。同時報兩個專業者,減收第二專業學費30%,不發重復教材。今年對個別專業又作了調整(合并),大部分專業又增加或更新了教材(其余教材也將陸續更新),函授和面授學費也略有調整。 1、心理咨詢與治療專業: 為適應心理咨詢師和心理治療師職業培訓的需要,并為從事這兩方面工作打下堅實基礎,本專業除保留原有的主要基礎課、專業課和相關閱讀材料外,增配心理咨詢師培訓統編教材(上、下冊)和心理咨詢師國家職業標準兩種材料。一年學費450元,二年學費共900元。(包括學雜費、教材費、報名費及郵費等。面授培訓費除外。下同) 課程設置與教材:⑴心理咨詢師培訓統編教材(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咨詢心理研究中心主任、博導郭念鋒主編);(2)心理咨詢師國家職業標準;(3)心理學概論 (原中國心理學會理事長,心理研究所副所長、博導荊其誠,所學術委員會主任、博導林仲賢主編);(4)醫學心理學總論(原心理所醫學心理研究室主任、博導李心天著);(5)心理分析;...
北京心理學函授學院以誠信、實力和產品質量獲得業界的高度認可。歡迎各界朋友蒞臨參觀、指導和業務洽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