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制定教育事業發展的年度計劃和招生計劃;擬定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教育事業的發展重點、結構、速度,指導并協調實施。
管理全區幼兒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管理轄區內中等、初等公、民辦學校的設置、更名、撤消與調整;管理局屬單位;制定全區各類中小學校、教師進修學校及局屬事業單位的評價、評估標準;指導協調對口支教工作。
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牽頭負責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執行各級種類教育經費的收費標準;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方案和措施;負責局屬單位基建、校舍、地產、校辦企業的管理工作及對局屬單位經費收支的審計監督,負責龍泉驛區教育基金會及幫困助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