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緒末年,各土州設學署,置學正1人。宣統元年1909年為學務公所。民國5年1906年為勸學所,置所長1人,勸學員4人,勸導各地設立學校。11年為教育局,置局長1人,督學2人,事務員2至3人,書記1人。22年為第三科,置科長1人,科員、督學、辦事員各若干人。各鄉設輔導主任1人屬中心小學編制,督導各村校教學。1950年,3縣設教育科,后為文教局、教育局。
1955年9月,教育科下設教研室,配教研員4人;1963年配主任1人,教研員8人中學組2人,小學組4人,幼教組2人,農民業余教育專干1人,大專、中師函授各1人。1985年配主任1人,副主任2人,教研員7人中學組2人,小學組4人,幼教1入,招生辦公室專干1人,信訪1人,資料員1人,儀器管理員1人,文印2人。1957年,各區設教育輔導員1至2人。1960年增設業余函授教師2人,會計員1人,“文革”期間撤銷,1976年復設,1978年稱輔導站,1985年配站長、副站長各1人,文化輔導員1至2人,農民業余教育專干、會計員各1人。
解放后,1953年起改春秋兩季招生為秋季一次招生,改學期升留級制度為學年升留級制。“文革”期間,取消考試制度,實行期終學生、教師鑒定辦法,升學以推薦方式取代。
1985年,組織全縣性初中政治、語文、數學、物理、化學、英語科課堂改革公開課。邀請江蘇省鎮江市教師到縣講學和上示范課,參加聽課人數3600人次;定點試驗黑龍江省漢語拼音直呼的教學經驗,在13個鄉鎮中心小學一年級進行“拼音、學語、注音識字、提前讀寫”實驗。
1979年,摒棄妨礙學生學習文化知識的做法,在不影響學校正常教學活動的前提下,開展園藝和飼養活動,以提高學生勞動習慣和勞動技能,解決學校經費和學生生活的某些困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