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監督管理工作;會同省市有關部門制訂交通基建行業規章、標準、規范、定額;組織大中型交通建設項目概算、預算、初步設計審查(審批)和上報工作,并監督實施;會同省市有關部門組織市重點交通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承擔交通基本建設工程質量、造價監督工作,協調地方鐵路的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公路養護和路政管理,指導協調道路、橋梁、隧道、樞紐(站場)、港口、航道標志標線等交通設施的規范設置和管理工作,參與交通安全設施的設置管理工作;負責公路(橋梁、隧道)通行費收費站(點)的審核、上報和管理工作,負責收費公路管理及公路聯網收費的組織協調和監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