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為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全面實施推進素質教育和現代化教育,為進一步強化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意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第二條:吳家莊小學是全日制小學,是事業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辦學規模為小學六個年級,包括吳家莊、劉良莊、馬家莊、圣佛頭四個村學生,每個年級為1--2個教學班,共計10—12個教學班。第三條:學校在堅持和體現教育方針所確立的人才總目標和總要求的前提下,根據學校的歷史和現狀,努力做到“強素質,鑄思想,讓每一個學生都得到關愛和發展”;努力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創造能力,培養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第四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教代會民主管理體制。學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門的管理和監督,并定期通過家長學校、學生會議等形式聽取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建議和批評,把學校辦成人民滿意的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