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2012年全國教育信息化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教育部等九部門關于加快推進教育信息化當前幾項重點工作的通知》要求,促進各地教育信息化工作開展,2014年10月,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關于開展教育信息化工作專項督導檢查的通知》,在全國開展教育信息化工作專項督導檢查,要求各地以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體制機制、經費保障、組織措施、教學點數字教育資源全覆蓋、教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等為主要內容,開展自查。在各地自查基礎上,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組織教育部相關司局、國家督學和組成6個督導組對河北、山西、內蒙古、吉林、浙江、福建、河南、廣西、貴州、云南、陜西、甘肅等12個省(區)進行了專項督導檢查。期間,共抽查了48個縣(市、區)的288所學校(包括教學點、縣鄉村的小學、初中、高中和中職學校),聽取了省(區)教育行政部門和縣(市、區)政府的有關工作匯報,與部分校長、教師進行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