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粵港供水有限公司隸屬于省屬國有獨資公司廣東粵海控股有限公司,2000年在原廣東省東江-深圳供水工程管理局(下稱“東深供水管理局”)的基礎上經過改制后成立的一家中外合作企業。東深供水管理局成立于1965年,其職能是負責東深供水工程管理、對香港、深圳和東莞供應和銷售原水。廣東粵港供水有限公司成立后,承接了東深供水管理局的上述職能。公司總資產為244.64億港元,注冊資本為61.16億港元。
東深供水工程是我國政府和人民為解決香港淡水供應困難,經周恩來總理親自批準而建立起來的一項跨流域大型引水工程。首期工程于1964年2月動工,1965年3月建成并正式向香港供水,年供水能力達0.68億立方米;1974年至1994年,工程先后進行了三次擴建一次改造,供水規模達24.23億立方米/年;東深供水方式由天然河道和人工渠道輸水變為封閉式管道輸水,實現清污分流,水質得到根本的改善并優于國家Ⅱ級水源標準;東深水為保障香港的繁榮穩定和深圳、東莞經濟發展作出了重大的貢獻,被譽為“政治水、經濟水、生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