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文化藝術品交易所(簡稱:哈爾濱文交所)是根據2009年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文化產業振興規劃》有關繁榮和發展文化產業的精神指導下,組建的綜合性文化產業中介服務機構,是具有區域特色的文化藝術品產權中介服務平臺、國際交流平臺、交易平臺,哈爾濱文化藝術品交易所通過整合境內外各類文化產業中介服務機構、投融資機構、經紀保險機構,為各類文化主體提供靈活便捷的中介服務。是立足地方、面向全國、融入世界的專業化資本市場,也是哈爾濱市文化產業大繁榮大發展的重要組成力量。
(一)成立時間
哈爾濱文化藝術品交易所注冊于2011年4月7日,是哈爾濱市人民政府投資促進局和平房區政府招商局2011年招商引資單位,注冊地址為哈爾濱市平房區渤海路7號。2012年1月14日在哈爾濱市友誼宮揭牌,是黑龍江省首家文化藝術品產權要素市場。
(二)機構性質
哈爾濱文化藝術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屬于其他類型股份制企業。公司高權利機構為股東代表大會,決策機構為董事會。業務歸口管理部門為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金融辦)
(三)機構宗旨
堅持以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堅持以弘揚中國傳統文化為己任,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企業發展之魂,創新文化發展理念,積極為我市文化產業大發展大繁榮服務。
(四)業務范圍
為文化企業股權、著作權、版權、文化藝術品所有權、收益權以及分拆權益、提供交易、登記、托管平臺咨詢服務。提供文化企業改制、并購重組、輔導等配套咨詢服務。受托依法承擔地方性文化產權登記職能、辦理各類文化產權及權益的托管提供咨詢服務。文化產品權益的鑒定與評估咨詢服務。組織文化藝術品交流活動、開展與文化產業相關的信息咨詢、投資、經紀及代理咨詢服務。文化藝術品的開發、設計、展覽展示、會議服務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的前置審批項目除外)。
(五)服務功能
哈爾濱文化藝術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公司制的形式,以會員管理為基礎,進行市場化運作,建立和完善哈爾濱文化藝術品交易所六大基本功能:一是藝術品價值發現、挖掘與建構的平臺;二是文化產權的發布與交易平臺,即通過**的信息發布平臺和電子交易系統,廣泛征集賣家和買家,充分發現文化藝術品的市場價格,提高文化產權和藝術品所有權的交易效率;三是文化藝術品市場的投、融資平臺;四是藝術品市場的孵化平臺,即提供藝術品市場主體的改制、重組的服務,提高孵化效率,加速其成長,輔導其走入文化藝術品資本市場;五是文化產權和藝術品所有權的登記托管平臺。其主要是承擔產權登記,辦理各類文化產權托管,提供交易見證、過戶、質押、登記等職能與服務;六是文化藝術品的開發、設計與展覽展示平臺,通過文化藝術品與資本市場的對接,設計開發具有時代性、超前性、規模性的文化藝術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