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廣東調查總隊根據國務院決定并經**編辦批準設立、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并由國家統計局垂直管理的政府統計調查機構。
國家統計局廣東調查總隊,是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并由國家統計局實行垂直管理的政府統計調查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國家統計局及其派出的調查隊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同是“國家執行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的機關”,“在國家統計局派出的調查隊組織實施的統計調查中發生的統計違法行為,由組織實施該項統計調查的調查隊負責查處?!眹艺{查隊“依法行使統計調查、統計監督、統計報告職權。”
國家統計局廣東調查總隊主要職責是:組織實施城鄉住戶、國民經濟主要行業生產價格、投資價格、居民消費價格、農產量、農業中間消耗、服務業、規模以下工業、規模以下固定資產投資和資質以外建筑業企業等國家抽樣調查制度,以及國家統計局布置的有關企業景氣、企業集團、現代企業制度跟蹤監測、農村貧困監測、城鄉社會經濟基本情況等專項調查制度;組織實施國家統計快速反應制度,組織開展經濟社會重大問題專項調查,及時報告本地區的突發性經濟事件和重大社會經濟問題等方面信息;參與組織實施國家有關普查項目;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授權,管理和公布有關統計調查數據;依法查處調查隊系統及其調查對象的統計違法案例;與地方統計局一起完成統計信息化的有關工作;負責調查總隊機關人事、財務工作,管理下屬各級調查隊人事、財務工作;負責調查總隊機關黨的建設、紀檢監察工作,指導下屬各級調查隊紀檢監察工作;受國家統計局委托管理下屬各級調查隊;組織指導地方調查隊的業務工作;接受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的委托,開展統計調查,提供統計數據處理服務;完成國家統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