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四川省教育廳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實施“高等教育質量工程”的意見》(川教〔2011〕149號)和《四川省教育廳關于2011年度“高等教育質量工程”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1〕580號),我廳組織對各校申報項目進行了認真審核,現將2011年度四川省“高等教育質量工程”建設項目名單予以公布(見附件)。
開展“高等教育質量工程”建設是我省貫徹落實國家和四川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深入實施“八九十”教育改革發展重大項目計劃的重要舉措,旨在通過改革,進一步促進高校解放思想、明確思路、深化改革、加快發展,鼓勵和促進我省高校在不同層次、不同領域辦出特色、爭創,為建設高教強省和西部人才高地奠定堅實基礎。各高校應按照項目申報書中的目標、方案、內容設計,加強經費投入和保障,切實推進項目建設努力提高人才培養水平和質量。
各接受**財政支持的高校,要根據教育廳審核通過的項目名單,結合**財政支持項目建設要求,按照本文件已核定的省級財政配套經費額度和學校自籌經費額度,進一步調整完善資金使用方向,提高資金使用績效,并于11月30日前將配套資金調整安排方案(按項目)分別報送我廳計劃財務處、高等教育處和學位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