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學段為了體現義務教育階段數學課程的整體性,(全日制義務教育數學課程標準(實驗稿)》(以下簡稱《標準》)通盤考慮了九年的課程內容;同時,根據兒童發展的生理和心理特征,將九年的學習時間具體劃分為三個學段。**學段(1~3年級)、第二學段(4~6年級)、第三學段(7~9年級)。(二)關于目標根據《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結合數學教育的特點,《標準》明確了義務教育階段數學課程的總目標,并從知識與技能、數學思考、解決問題、情感與態度等四個方面作出了進一步的闡述。《標準》中不僅使用了“了解(認識)、理解、掌握、靈活運用”等刻畫知識技能的目標動詞,而且使用了“經歷(感受)、體驗(體會)、探索”等刻畫數學活動水平的過程性月標動詞,從而更好地體現了(標準》對學生在數學思考、解決問題以及情感與態度等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