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懷化市鶴城區體育局職責調整
(一)增加組織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職責。
(二)加強基礎教育工作,以農村教育為重點,以合格學校建設為突破口,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傾斜,促進教育公平。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學生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小學德育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三)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努力提高職業學校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四)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完善民辦教育宏觀管理的政策措施,規范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二、懷化市鶴城區體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區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規劃,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各級各類學校的設置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和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工作。落實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組織、參與基礎教育地方教材的審定,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統籌管理全區的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民辦教育等工作;組織對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督導。
(五)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性措施;指導、管理全區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和助學貸款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六)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以及國防教育工作。
(七)主管全區的教師工作。組織指導中小學教師的資格認定、招聘錄用、職務評聘、培養培訓、調配交流、檔案管理和考核獎懲等工作;研究提出區內各級各類學校編制標準,監督執行標準;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八)統籌管理各類高等、中等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負責高校畢業生和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
(九)組織、指導全區教育督導工作。
(十)統籌管理全區語言文字工作。制定全區語言文字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推廣普通話和規范字及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
(十一)管理區屬中小學校和內設機構,歸口管理教育基金會。
(十二)規劃并指導下屬單位的黨建、宣傳、統戰和群團工作;指導和協調教育系統的穩定工作。
(十三)考察和管理學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負責內設機構和下屬學校干部的考察任免。
(十四)指導全區教育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內設機構和下屬學校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五)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