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區政府授權范圍內的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實現國有資產;
(二)為區政府打造投融資平臺,使房產作為融資的手段發揮資本經營的作用,在更大范圍內實現的目標;
(三)將房產經營和引進企業有機結合起來進行招商引資。
(四)項目建設。公司在做好國有資產、打造投融資平臺、招商引資三大任務的同時,將不斷加緊加快推進項目建設,把項目建設納入公司的長遠發展戰略中,實現跨越式、可持續發展。
(五)為區政府打造創業投資平臺,作為下城區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管理機構,下設全資子公司進行引導基金的階段參股和跟進投資,通過扶持創投企業的設立與發展,引導社會資金進入創業投資領域,從而吸引國內外優質創業資本、項目、技術、人才向下城集聚,推動創新型城區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