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在學校網站上發布信息由網絡信息員采編、上傳,網絡審核員審核。
11、學校的Internet服務主要用于與教育教學工作和管理工作,用戶應自覺控制查閱娛樂性的內容和調閱下載大量占用網絡通信流量的影視和音樂等多媒體信息。
12、學校網絡設備為共有財產,任何人**私自將任何學校網絡設備帶出學校,確有需要的,須經學校網絡管理領導小組批準。
13、為了確保教育網網絡傳輸的信息符合有關規定,確保教育網的公共財產不被濫用,信息中心在必要時可采取技術手段,對用戶使用的信息流量和網絡資源進行配額管理,對用戶的電子郵件和Internet查詢的信息進行過濾。
14、制定網絡安全應急預案,及時、果斷地處置網上突發事件。
15、學校網絡管理人員應按照主管部門要求定期參加網絡安全、管理培訓,努力提高管理技術、能力。
16、本規定自二00九年五月一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