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文化基金會”是以魯迅先生的名字命名的全國性文化基金會,由魯迅之子周海嬰生前建議,經全國政協賈慶林主席多次批示,由北京、上海、紹興市政府和魯迅家屬聯合發起設立。基金會業務主管單位為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登記管理單位是國家民政部。
魯迅文化基金會的宗旨為:弘揚魯迅精神,推動現代中國文化創新發展。基金會的業務范圍主要包括:1.吸納社會公益資本;2.鼓勵創新性理論研究;3.開展宣傳推廣活動;4.進行國際文化交流;5.支持人才教育培養等。
魯迅文化基金會總會設址北京,在上海設秘書處。其管理機構為理事會,常設辦公廳、秘書處、聯絡部、學術部、事業部等。另籌設若干分會、分支機構及專項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