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8月在東湖塘華僑農場基礎上成立閩東華僑經濟開發區(簡稱東僑開發區),1998年開始進入實質性運作,1999年5月經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為省級經濟開發區。開發區總體規劃于1999年10月經省人民政府批準通過,規劃區域總面積16.7平方公里。2000年2月閩編辦16號文件明確東僑開發區管委會為寧德地區行署(當時未建市)的派出機構,規格為正處級,享有縣一級的經濟、行政管理權限。寧地委發[2000]8號文件規定東僑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作為派出機構,受地委、行署委托,代表地委、行署對開發區實行統一領導,統一規劃,統一管理。2006年3月省政府批準閩東華僑經濟開發區與閩東工業園區整合更名為福建東僑經濟開發區,4月17日,國家發改委發布正式公告。2012年12月26日,福建發改委官方微博發布:經國務院批準,我省寧德東僑經濟開發區升級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定名為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面積仍為3.9333平方公里,將實行現行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