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時,吳國陸績任郁林太守。他重儒雅,興教化,首次以詩書教導士民,橫縣(州)文化教育事業的幼芽從此萌發。唐代林著任橫州刺史,進一步振興文教。宋代政和元年(1111年),開始設置教授,元代又陸續專設儒學教授、學正、教諭等專職官員,專門管理教育事業。明代廢教授,改設州學正、訓導各一員,縣教諭、訓導各一員,仍有專官管理教育。清代沿襲明制。明清兩代又立書院,置義學,創社學,興私學,學校體系較為完整,規模有所擴大,規章制度也較為完備,一些廉明州官崇儒重教,或捐俸興學,或親自講演,或時加督課,又有一些退隱園林的官員在家設館教學,樂育后代,故城鄉文化事業得以進一步發展,“人文風土已與中州無異”。清末,教育事業逐漸衰落,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戊戍政變后,本縣(州)廢科舉、興學堂,學正、訓導先后裁廢。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改設勸學所,設總董一員,勸學員2員,按州牧指令綜理包括辦學經費在內的興學事務,把全縣(州)劃分為東南西北中五個學區,由勸學員深入各區勸導,遍設小學。宣統二年(1910年),到處興新學。不久,辛亥革命爆發,勸學所所務停頓。
民國以后,各級學堂改稱學校。民國5年(1916年)復設勸學所,總董改稱所長,除設勸學員2人外,增設書記1人,各學區則成立學董會。10年以后,學校改授白話文,進一步講科學,輕經訓。11年勸學所改為地方教育局,所長改稱督學;12年復改為勸學所,仍稱所長,增設勸學員1人;13年將勸學所改組為教育局,設局長1人,督學員3人,事務員3人,書記2人。22年實行裁局設科后,撤銷教育局歸并入縣政府第三科管理。35年除設科長1人、科員2人、辦事員2人外,還設督學3人,協助辦理教育行政和教育督導事務。
1949年10月,橫縣人民政府首先在已經解放的西區全部和北區、南區的部分鄉村,行使人民教育行政權力。同年12月全縣解放后,在縣人民政府內設文教科,設正副科長2人,專職干部4人,各區設文教助理1人,管理全縣文化教育事業。1953年后,把全縣劃分為47個學區,每學區設輔導員1人,協助縣、區行政管理廣大農村小學。1956年文化、教育分科。教育科增設二層機構——縣教研室。1958年,文化科、教育科合并為文教局,設局長1人,副局長2人,專職干部6人。1964年,撤銷文教局,分別成立教育科、文化科。教育科設正副科長2人,專職干部6人,各區(鎮)仍設文教助理(干事)1人。
“文革”期間,撤銷學區,教育遭受嚴重破壞。1968年縣革命委員會成立后,撤銷教育科,教育行政事務由革命委員會政工組統管。1970年在政工組內設教育領導小組,設正副組長3人,專職干部3人。1972年撤銷教育小組,建立教育局,各公社(區)設教育輔導組。1985年,教育局設局長1人,副局長2人,黨支書1人,下設秘書、政工、普教、財務四股,專職干部7人,各鄉(鎮)除設文教干事1人外,把原教育輔導組改為鄉(鎮)教育輔導站,設站長1人,專職輔導員2~4人,業余教育專干1人,教育會計1人,協助縣教育局和鄉(鎮)人民政府管理日益發展的幼兒教育、中小學教育和工農業余教育,進一步改革縣、鄉兩級教育行政管理體制,全縣村村有小學、鄉鄉有初中,縣有高完中,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普及初等教育,全縣36.88%的勞動力具有初中畢業以上文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