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四章第十四條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和個人募集資金、**通過報刊、電臺、電視、互聯網等公眾傳播媒體或者講座、報告會、分析會和布告、傳單、手機短信、微信、微博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
創道資本遵循《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之規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資者宣傳推介相關私募投資基金產品。
閣下如有意進行私募投資基金且滿足《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方法》關于“合規投資者”標準之規定,即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于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于100萬元,且個人金融類資產不低于300萬元或者近三年個人年收入不低于50萬元人民幣。請閣下詳細閱讀本提示,并點擊下方“登錄或注冊”按鈕,注冊成為創道資本特定的合格投資者,方可獲得本網站投資基金產品宣傳推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