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執法總隊——行政執法類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于2013年12月更名成立,原為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總隊,隸屬于上海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主要職能:
(一)受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委托,依法對本市重大土地違法案件實施行政處罰,開展本市基本農田保護區等重點區域的監督檢查,負責本市土地礦產衛星遙感監測執法檢查專項工作組織協調和檢查驗收,組織實施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行政管理部門審批的規劃土地項目的綜合驗收和違法建設查處工作。
(二)受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委托,對區(縣)規劃和土地管理局執法大隊進行業務指導。
(三)負責對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執法工作進行統計分析,制定工作規范,開展法制宣傳。
(四)負責本市規劃國土資源執法信息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