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教育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
(一) 負責制定全市農村義務教育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農村義務教育。
(二) 協助鄉鎮政府搞好農村中小學布局調整。
(三) 負責中小學校長的選拔、任用、培訓、考核和管理。
(四) 組織實施中小學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設,改善辦學條件
。
(五) 負責指導中小學的教育教學工作。
(六) 依法履行中小學教師的資格認定、招聘錄用、職務評聘、培養培訓和考核等職能。
(七) 依法對鄉鎮有關教育工作和中小學進行督導評估。
(八) 依法進行各級各類學校的招生考試工作。
(九) 負責師范類畢業生的就業安置工作。
(十) 負責全市的職業技術教育工作和成人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