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督學責任區責任督學管理,促進責任督學扎實有效開展督導工作,發揮督學監督、指導、幫助、服務作用,充分調動責任督學的工作積極性,依據《石家莊市兼職督學聘任與管理辦法》和《石家莊市裕華區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的實施方案》,特制定督學責任區責任督學工作考核辦法。
一、考核內容
(一)加強學習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注重有關教育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與督導專業理論、督導專業技能的學習,不斷提升督導工作水平。
(二)遵守督導工作紀律,維護督導形象。在督導工作中,能以“依法督導,規范**;堅持原則,實事求是;秉公辦事,廉潔自律”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
(三)引導學校確立正確的辦學理念和發展目標,對學校發展實施動態評價,不斷提高學校辦學管理水平。在促進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學校特色發展等方面成效顯著。
(四)引導和監督學校全面貫徹教育方針,規范辦學行為,嚴格執行課程計劃。對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的學校違規辦學等問題能及時有效地查訪解決;對責任區內違反辦學規定的學校、能及時發現,并嚴肅查處。嚴格監管教師有償家教、有償補課、亂訂或變相亂訂教輔資料、亂收或變相亂收費行為的“四亂”行為,一經發現立即制止,并向教育主管部門及區教育督導室報告;對影響學校發展、違背教育規律的傾向性問題能及時提交督導報告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五)履行責任督學工作職責,按規定要求完成督導檢查各項任務。每次督導結束后,及時向被督導學校反饋,認真填寫《督學責任區隨訪督導記錄》及《督學責任區隨訪督導整改通知書》,及時向區教育督導室提交報告。
(六)督學責任區內學校秩序正常,安全教育和防范視導經常開展,發現安全隱患及時督促整改。責任區內各學校無安全隱患,無師生合法權益被損害,無群眾舉報、投訴、上訪等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