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管理工作;指導、推動義務教育的實施和基礎教育事業發展;指導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學制、教學計劃和行政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力量舉辦中小學學歷教育。負責職業學校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導職業學校專業建設、學籍管理和畢業生就業工作;指導協調成人技術文化教育、社區教育、職工教育和農民文化技術教育工作;指導相關的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評估;指導協調非學歷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力量舉辦各類非學歷教育和社會文化教育;負責制定全區中小學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全區小學入學和畢業考試工作;總體部署和規劃小學升初中工作;負責中小學教育管理體制的工作;按分管范圍負責各類學校的設立、撤銷、更名、調整審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