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處是在學校黨委和行政的領導下,負責基本建設的職能部門,設有長安校區施工管理科、雁塔校區施工管理科、綜合科、計劃財務科、規劃設計科和辦公室等六個科室,現有在編工作人員24人。
基建處的主要職責是:
1、根據學校事業發展規劃,編制學校年度基建投資計劃。
2、編制基建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上報教育部申請立項。
3、編制基建項目的設計任務書,負責委托基建工程設計和地質勘探。
4、按照工程項目計劃,辦理設計圖紙審核、規劃、建設審批等開工前的報建手續。
5、負責新建工程 “三通一平”等前期準備工作和施工管理工作,對工程質量、進度和投資進行全面監控,組織竣工驗收工作。
6、組織施工、監理招標工作和工程材料及設備的招標采購工作,起草相關合同。
7、審核工程進度款和工程決算,負責基建經費的使用管理。
8、根據計劃完成情況,編制年度基建財務決算報表。
9、負責基建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