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調整
(一)劃出的職能
1.將普通高中畢業會考的組考權下放到學校。
2.將組織中學生參加國際數、理、化、生物、信息等奧林匹克競賽活動的事務性工作交給局直屬事業單位。
3.將組織實施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及畢業研究生就業指導的事務性工作交給局直屬事業單位。
(二)劃入的職能
1.原由省教育廳承擔的普通初中畢業會考的組考職能。
2.原由市人事局承擔的非教育系統國家公費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的審核報批職能。
3.原由市計劃委員會承擔的非師范類專業研究生、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計劃的宏觀調控和指導職能。
4.原由省人事廳、省教育廳承擔的中學教師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職能。
5.原由省教育廳承擔的普通高中畢業證書驗證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