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寶安區陽光社會工作服務中心是經深圳市寶安區民政局批準成立的為政府和社會提供綜合性、專業性社會工作服務和管理的民辦非營利機構。中心由4名熱心社會工作事業的寶安義工組建,堅持以人為本、科學發展,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秉承平等、尊重、助人自助社工理念,以專業知識,為有需要的個人、家庭、單位和社區提供優質專業服務,致力于恢復和發展個人、群體潛能,增進社會福祉,促進社會和諧。
業務范圍:為有關單位、社區、家庭或個人提供專業化社工咨詢、輔導和社工派遣服務;開展社工課題研究、宣傳和交流活動,為政府有關部門提供決策參考意見和建議;承接政府、企業、公益性機構社會工作相關的公益項目;開展社區鄰里互助和社會關愛活動;承接政府有關部門委托的社工派遣服務項目和其他任務。
中心的目標:提供優質服務,培養人才;實踐社工理念,促進社會和諧。
中心的工作理念:平等、尊重、真誠、專業(平等對待每一個人,尊重每一個人的價值、尊嚴和權利,用真誠的心和專業的精神為服務對象提供優質的服務)
中心的口號:心有陽光,無懼風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