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發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特發集團)成立于1981年8月1日,是我國改革開放、設立經濟特區的歷史產物,是深圳市早的國有大型綜合性企業集團。1980年8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設立廣東省經濟特區發展公司。1981年8月1日,廣東省委召開書記辦公會議,決定成立深圳經濟特區發展公司,行使廣東省經濟特區發展公司在深圳的企業職能及相應的權利義務,深圳市委主管經濟工作的常委司馬魯出任**任董事長,廣東省體改委副主任孫凱風任總經理,特發集團的前身——深圳經濟特區發展公司由此誕生。深圳經濟特區發展公司的經營業務是:引進外資,承辦資金籌集和信托投資業務,自營或與客商合資經營特區的土地開發工程,興辦各種工業,經營房地產,發展旅游、交通運輸和科學文化事業等,代理客商與內地往來購銷事宜,并提供咨詢、洽談、委托等服務。公司曾先后被列入深圳市首批重點扶持的30戶企業集團、廣東省首批重點扶持的70戶企業集團、國家首批重點扶持的520家企業集團、國家120戶大型企業集團試點。特發與深圳經濟特區同步誕生,共同成長,見證了深圳國企改革創新的發展史,為深圳經濟特區的建設、發展和我國改革開放事業做出了應有的貢獻,展示了深圳國企的風采。
2005年3月,經國家經貿委、深圳市國資委批準實施債轉股后,公司更名為:深圳市特發集團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為158282萬元,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占股43.3%,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占股28.87%,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占股26.03%,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占股1.8%。自2010年1月28日起,市投資控股公司持有的特發股權劃歸市國資委,特發集團列為市國資委直管企業。根據特發“十二五”發展規劃,特發將打造成為具有較高資本運作和旅游、特色地產開發運營能力的、可持續發展的大型企業集團公司。
特發集團主營經營業務為旅游業、房地產業、電子信息產業、汽車后市場、物業管理等。截止2011年12月31日,集團資產總額64.60億元,凈資產32.94億元,2011年營業收入25.11億元。
特發集團共有8家全資、控股企業,分別為:控股上市公司——深圳市特發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代碼:000070)、深圳市特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代碼:特力A000025;特力B200025);以制造業為主體的綜合性集團企業——深圳市特發黎明光電(集團)有限公司;旅游企業——深圳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湖度假村有限公司、深圳市特發小梅沙旅游中心;以及深圳市特發地產有限公司、深圳市特發物業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