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兵山市教育局統籌規劃、協調指導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指導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招生考試和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
調兵山市教育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地方教育規范性文件和制度。
(二)執行國家教育計劃,制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指導、組織實施。
(三)統籌管理全市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和語言文字工作。
(四)負責全市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
(五)監測全市貫徹教育經費“三個增長”的執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的政策和規定;審定教育基本建設投資計劃及基建項目;指導全市勤工儉學和校辦企業工作。
(六)統籌規劃并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管理干部隊伍的建設工作。
(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及德育、智育、體育、衛生、美育、國防教育工作。
(八)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招生考試工作。
(九)管理下屬事業單位;按干部管理權限、任免程序,任免有關單位的領導干部。
(十)組織和協調教育科研項目的實施;規劃和管理全市教育信息、統計資料的開發和建設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