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熱愛幼兒教育事業,具備良好職業道德;
2、戶籍在無錫市的,需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幼兒教育(學前教育)專業中專及以上畢業(含當年應屆畢業生)證書。戶籍不在無錫市的,需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幼兒教育(學前教育)專業大專及以上畢業(含當年應屆畢業生)證書;
3、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書(小學教師資格證書也可);有工作經驗面試情況者若無教師資格證可憑育嬰師證書上崗;
4、具有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等級證書;
5、年齡一般為30周歲以下。現在我市公立(自聘)、集體、民辦幼兒園連續任教滿三年以上的幼兒教師,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曾在其他各類幼兒園任教研組長、級部組長的,且任職已達三年以上(副職二年可折算正職一年)的可優先考慮。
6、身體健康,體檢合格。
二、招聘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2、筆試、面試、試教、測試結合原則;
3、擇優錄用原則。
三、待遇,薪資標準
1、國定法定假期,寒暑假,雙休
2、每年外出和園內學習培訓機會
3、旅游活動
4、免費工作餐
5、五險一金
6、外地老師免費宿舍
7、月薪2000以上,享受其他福利及年終績效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