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職責:
1;負責指導、協調、督促基層黨組織對局黨委有關工作意見的落實;負責黨建、精神文明建設、統戰工作以及婦女、共青團等各項工作;
2;負責組織領導所屬基層工會制定工會工作計劃,布置檢查指導各學校工會開展工作,幫助基層工會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自主地開展各種活動;
3;負責按期召開工會會員代表大會,組織籌備工會委員會的選舉工作;
4;負責做好教職工的生活福利工作;負責特困教師扶助基金的管理使用;
5;負責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方針、政策;負責組織、督促教育系統育齡婦女按時參加季服務;
6;負責及時掌握教職工計劃生育出生、新婚、流動等情況;負責計劃生育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
7;負責計生干部的培訓工作;負責做好全縣中小學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和人口國情教育;
8;負責反邪教及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