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才中學是如何誕生的 一、育才中學有的校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有關規定,育才中學創辦人李偉良在1997年5月寫了申請報告,1997年6月11日湘鄉市教育局召開局務會研究,原則同意創辦育才私立中學,并簽署了報上級審批的意見;6月12日湘潭市原教育委員會副主任劉兆升,社會力量辦學管理科科長張子忠,基礎教育科副科長李安峰通過現場考察,認定育才中學基本符合辦學要求,同意創辦。1997年6月19日,湘鄉市成人教育委員會辦公室審定:同意創辦育才私立中學,按教育局統一招生計劃招生;1997年7月4日湘潭市教育委員會社會力量辦學管理科審定:同意創辦。這樣,一所由湖南省湘鄉市廣信電器有限公司擔保,李偉良同志任董事長的民辦育才中學正式創建,學制為普通初級中學。2001年7月23日由湘潭市教育委員會社會力量辦學管理科審批:同意創辦湘鄉市育才中學高中部。學校老教學區一角(3張) 二、育才中學有的校園 育才中學創辦之前,村民張揚購買了停辦的東山鄉中學,東山辦事處又從張揚手中購買了其原有的土地及房產,后賣給育才中學,土地6.2畝,舊房三棟。育才中學的校舍與東山學校隔公路相鄰,從1997年6月開始辦學就是完全的校園,所需的經費由李偉良籌集,從未使用東山學校的錢、物,經過八年發展,先后征地7.5畝、18畝、20畝,現占地約54畝,建了教學樓、學生公寓、食堂、學生活動中心,形成了一所規模較大的中學。 三、育才中學是的管理 育才中學從1997年創辦至今,管理上完全,是一個具有法人的單位,1997——1999年由李偉良任法人,1999年由原東山學校校長陳壽康任法人,依照辦學章程、董事會章程確定的原則,承擔法律、民事、財經、管理等責任,并已形成獨特、的管理模式。為進一步落實省教育廳的有關精神,育才中學進一步規范了辦學行為,完善了董事會制度,明確由董事會成員陳壽康同志主管財務,校長對 人事工作全權負責。 育才中學自創辦以來,經費由育才中學自行籌集,財務單獨核算,自負盈虧。東山學校從未提供資金和校產給育才中學,也未通過教師集資提供資金;育才中學的經費自創辦之日起,即有的管理體系,并完全實行單獨核算。育才中學至今共計投資約1500萬元(土地和基建),負債約1400余萬元,其資金完全是民間借款和貸款。 四、育才中學有的教師隊伍 育才中學的教職工全部實行聘任,來源于應屆大專以上的畢業生、退休教職工和部分農村初中教師(農村初中教師進入育才中學時就停發了財政所發的一切工資、補貼),教師的工資、福利、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等均由育才中學承擔,東山學校和地方財政未承擔任何經費。沒有東山學校的在職教師在育才中學上課或兼課,育才中學教師隊伍一直是的。 育才中學創辦于“名校辦民校”之前,是一所的民辦學校,物價部門所批的經費一直是按民校審批的(民校是由湘潭審批,名校辦民校是由省審批)。自“湘教發[2003]56號”文件下過后,育才中學更是嚴格執行了上述文件,沒有利用東山學校任何形式的資源,且符合省教育廳“湘教文發[2005]26號”文件界定的要求,因此育才中學是一所的民辦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