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擬訂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發展規劃。指導學校的宣傳綜合擬訂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發展規劃,組織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綜合管理普通教育學校和職業技術中學和幼兒教育,協調發展和指導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研究和擬訂學校德育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及實施辦法,指導學校開展德育教育、法制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教育系統共青團工作和少先隊工作。宏觀管理基礎教育的學制、教學計劃和教學秩序,改革中小學的考試制度。協調高中、初中、小學招生工作,協助招生辦組織中考工作。指導管理社會力量辦基礎教育學校和幼兒園工作。指導學校的宣傳工作以及校園文化建設;指導學校治安保衛、綜合治理、維護校園穩定工作。協調學校國防教育和軍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