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電動車上班途中被轎車撞倒!事故發生后,交警認定對方負事故的全部責任,但是,對方僅支付了檢查費用,便聯系不上了,怎么辦?近日,12348法律服務熱線襄陽分席接到了這樣一起交通事故糾紛案件。
咨詢案例
今年9月,市民劉先生騎電動車上班途中被李某駕駛的轎車撞倒在地,當即報了警,交警認定李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事故發生后,劉先生去醫院做了檢查,當時只有外傷,沒有檢查出其他問題,劉先生只要求李某付了檢查費用。
一周后,劉先生感覺自己胸部疼痛,遂去醫院檢查,檢查結果發現兩根肋骨骨折。幾天后,劉先生仍然覺得不舒服,又去醫院檢查,發現四根肋骨骨折。隨后,劉先生給李某打電話,索要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等賠償,但是,李某的電話始終打不通。無奈之下,劉先生找到對方車主投保的保險公司,請求賠償,保險公司稱事情過去一周了,劉先生的骨折跟交通事故沒有關系,不愿意賠償。
面對這個情況,劉先生很著急,他想咨詢一下專業律師:遇到這種情況,該怎么辦?
答疑解惑
湖北周成律師事務所王麗娜律師表示,劉先生可以到司法機關進行傷殘鑒定,并根據傷殘鑒定結果向事故責任方李某要求賠償。劉先生也可以申請傷情鑒定,對有關證據進行收集,取得證據,通過交警部門出面繼續與對方聯系,如果對方拒絕處理,劉先生可以去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向對方要求賠償損失。
在交通事故中,有些傷情并不能在事故后立即顯現,需要進一步觀察和檢查。
本案中,交通事故已經由交警部門作出了事實認定,由李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同時,劉先生發現骨折的確診日與交通事故發生日間隔較短,傷情確診具有合理性,與本次交通事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可以要求李某賠償,或者在必要的情況下,劉先生可以做傷情鑒定,證明骨折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
保險公司稱劉先生的骨折跟交通事故沒有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舉證原則,誰主張誰舉證,保險公司須出示相關的證據,比如劉先生系其他傷害導致,否則其主張不能成立。劉先生可以起訴侵權人李某和保險公司,可以要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予以賠償;仍有不足的,有商業險,在商業險的賠償限額內予以賠償;沒有商業險的,要求肇事方賠償。
律師說法
出車禍后,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墊付醫療費,如何申請保險公司先行墊付醫藥費呢?在采訪中王律師表示,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保險公司可以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賠償保險金。但是,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的,保險公司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后,經核對,應當及時向醫療機構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
根據交強險合同條款,肇事車輛承保保險公司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書面通知和醫療機構出具的搶救費用清單后,按照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組織確立的交通事故人員創傷臨床診療指南,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標準進行核實。對于符合規定的搶救費用,保險人在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內墊付。
如果遇到肇事者有錢卻不愿意墊付,該怎么辦呢?
王律師表示,法律上并未規定肇事方有先行墊付醫療費的義務。事故發生后,如果真的遇到拒絕墊付醫療費的肇事方,可以通過申請保險公司先行墊付醫療費、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等方式解決。
王律師建議,市民在發生交通事故時,一定要及時報警,讓交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并及時去醫院檢查身體,告知醫院事故情況,方便醫院及時排查隱形傷情。交通事故后的一段時間要注意休息,有任何不適,及時復查,聽從醫生建議,同時留存好證據。肇事方要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報險之后,如果再出現的醫療等費用,將由其保險公司承擔,這也體現了車主買保險的意義。
(記者 趙亞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