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孩子的撫養權怎么判?

1、父母去世孩子的撫養權判決規定: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有監護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可以成為其監護人;以上監護人都不在時,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

2、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七條規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親戚有撫養孩子的法定義務嗎?

1、親戚一般是沒有撫養孩子的法定義務的。撫養孩子的法定義務人是父母,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也有撫養的義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于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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