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仲裁委員會是由杭州市人民政府組建,并于1996年8月,經浙江省司法行政部門注冊登記成立的法定仲裁機構。自成立以來,始終堅持發展是**要務,“**、公正、和諧”為核心價值觀,遵循“規模化、規范化、國際化”的工作方針,以爭創“國內仲裁機構和國際知名仲裁機構”為奮斗目標,突出“服務”特色,努力打造“服務仲裁”品牌。目前,杭州仲裁委員會擁有500余名來自國內外的仲裁員,他們是由法律、經濟、貿易、科技等領域的知名教授、資深律師和在金融、建筑、房地產等方面具有調處各種經濟糾紛經驗的多種專業人士組成,在多元化解決民商事糾紛機制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杭州仲裁委員會下設辦公室,杭州金融仲裁院,杭州知識產權仲裁院,杭州商會仲裁院,杭州汽車交易仲裁院,杭州仲裁委員會蕭山分會,和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調解中心等七個部門。辦公室是杭州仲裁委員會的辦事機構,下設綜合處、發展處、受理處、審理處。
杭州仲裁委員會將繼續本著“**、公正、和諧”的宗旨,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供優質、**的服務,為市場經濟的發展提供規范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