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管理全市中小學、學前教育、職業與成人教育工作;協調、統籌管理全市高等教育、職業教育、特殊教育和指導基礎教育的民族教育、科技教育;統籌、協助推進素質教育,制定年度招生計劃;指導推動九年義務教育的鞏固、提高、均衡發展工作;指導推進高中階段教育的普及與鞏固工作,指導管理中小學、幼兒園和特殊教育的學制、教學計劃等行政管理工作及基礎教育階段招生錄取工作;負責辦學體制及學校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工作;負責全市基礎教育結構的布局調整以及組織評審設立有關學校;指導全市成人文化技術教育、社區教育和職業教育工作;指導中等職業技術的學制改革、學籍管理、專業建設、課程建設、教材建設、實驗室建設和實訓中心建設及校外實習基地建設工作;指導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指導全市中等職業技術的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評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