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簡介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規劃,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組織實施各級各類學校設置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實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管理直屬普通中學。
四、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執行教學指導文件和教學評估標準,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
五、統籌指導全縣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繼續教育等工作;參與擬訂中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措施。
六、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訂全縣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辦法與措施;負責統計和監測全縣教育經費的投入和使用情況;指導、管理全縣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七、統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
八、指導全縣中、小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以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和協調教育系統的穩定工作。
九、依據《教師法》規定,在職責范圍內,主管全縣教師工作;貫徹實施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標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各級各類學校編制標準;負責普通中小學(含職業學校)、幼兒園教師培養培訓工作;負責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統籌指導新教師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招聘錄用、考核獎懲管理和新教師的轉正定級工作;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組織、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工作。
十一、統籌管理全縣語言文字工作,擬訂全縣語言文字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推廣普通話和規范字及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
十二、組織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十三、加強基礎教育工作,以農村教育為重點,以合格學校建設為突破口,推進農村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民族地區傾斜,促進教育公平;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小學德育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十四、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努力提高職業學校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十五、加強民辦教育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完善民辦教育宏觀管理的辦法措施,規范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十六、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