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因在股權并購過程中涉嫌“一女兩嫁”,鄭州圣瑪婦產醫院再次被北京一家公司告上法庭。大白新聞注意到,鄭州圣瑪婦產醫院有限公司成立9年來,已涉及10多起官司,其中10次被列為被執行人,4次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此外,該院還兩次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罰。

1 涉嫌“一女兩嫁”再次被訴

11月21日,原告北京寶島國際醫院管理有限公司起訴鄭州圣瑪婦產醫院有限公司的官司在鄭州市金水區法院開庭,但開庭之前,圣瑪婦產醫院的代理人以原告當天補充的證據太多、需要細看為由,要求延期開庭,法庭予以同意。

官司纏身的鄭州圣瑪醫院再被起訴:涉嫌“一女兩嫁”

鄭州圣瑪婦產醫院資料圖(圖片來源于人民網)

大白新聞了解到,2017年6月9日,原告與鄭州圣瑪婦產醫院有限公司、河南東方醫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鄭州圣瑪的投資方)簽署投資意向書,三方約定,原告擬通過收購鄭州圣瑪婦產醫院有限公司72%股權的方式完成收購其下屬的鄭州圣瑪婦產醫院、安陽圣瑪婦產醫院、南陽圣瑪婦產醫院和開封圣瑪婦產醫院。同時約定,在意向書簽署2個月內,鄭州圣瑪婦產醫院有限公司不得與除原告及其代表之外的第三方就鄭州圣瑪的增資、股權轉讓或其他形式的投資進行有關磋商,或接受任何報價。

原告的起訴書顯示,為保證收購事宜的順利進行,原告多次派其工作人員前往鄭州、安陽、南陽、開封等地進行實地考察及協商談判,并一直催促被告簽約,但被告在未事先告知原告的情況下,擅自與其他多家第三方洽談收購及鄭州圣瑪股權及投資事宜,最終,鄭州圣瑪與長江潤發集團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上午達成股權轉讓協議,由后者注資2535萬元,占股65%,成為鄭州圣瑪婦產醫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東。

原告北京寶島國際認為鄭州圣瑪“一女兩嫁”,遂一紙訴狀將鄭州圣瑪告上法庭,要求其賠償自己的經濟損失。

11月21日,被告鄭州圣瑪代理人在法庭上表示,根據雙方簽署的意向書,已過了2個月的“鎖定期”,所以鄭州圣瑪無責。原告律師則表示,被告在與第三方簽約時并未告知原告,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2條中規定誠實信用原則,應賠償原告的損失,“被告有可能拿著原告的報價作為砝碼去與第三方談判,談成后便把原告一腳踢開,鄭州圣瑪此事做得非常不地道!”原告代理人說。

11月22日上午,大白新聞聯系上了鄭州圣瑪婦產醫院有限公司股東張軼杰,但其未就“一女兩嫁”一事進行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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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兩次被行政處罰

天眼查數據顯示,鄭州圣瑪婦產醫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25日,經營范圍為預防保健科、內科門診、外科門診、婦產科、婦女保健科、兒科門診、急診醫學科、麻醉科、醫學檢驗科、病理科、醫學影像科、中醫科門診、中西醫結合科門診;生活美容服務;家政服務;健康管理咨詢;批發零售:預包裝食品、衛生用品、日用百貨、玩具、服裝鞋帽。現有控股股東為長江潤發圣瑪(蘇州)健康產業股權投資企業(有限合伙),控股65%,第二大股東為河南東方醫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占股35%,張軼杰為河南東方醫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官司纏身的鄭州圣瑪醫院再被起訴:涉嫌“一女兩嫁”

鄭州圣瑪股權結構圖(天眼查數據)

成立以來,鄭州圣瑪婦產醫院有限公司共涉及十多起訴訟,包括侵權糾紛、醫療損害糾紛、機動車事故責任糾紛等,在這些糾紛中,鄭州圣瑪多以敗訴告終。

此外,鄭州圣瑪婦產醫院有限公司還10次被列為被執行人,4次被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理由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鄭州圣瑪婦產醫院有限公司還分別于2017年、2015年被工商部門處罰兩次。2017年6月9日,因“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被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罰款2萬元;2015年5月29日,因“醫療廣告的表現形式含有涉及醫療技術、診療方法、疾病名稱、藥物的情形”,被鄭州市工商局處以警告并罰款2萬元。

標簽: 鄭州圣瑪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