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的保證人要滿足什么?

1、與本案無牽連;

2、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3、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5、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

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有前科的人可以取保候審嗎?

1、只要行為人是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就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其條件為: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驅徲晒矙C關執行。

標簽: 保證人要滿足什么 刑事訴訟法 人身自由 有前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