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廣州持續深化環評領域“放管服”改革,推動營商環境實現新躍升,助力企業發展。近日,廣州環評改革再出招。

5月15日,市生態環境局印發實施《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持續深化環評“放管服”改革 助推高質量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深入推進規劃環評、簡化環評管理、優化服務模式、環評審批與排污許可融合辦理、強化環評事中事后監管、提升技術支撐能力等方面繼續創新工作方式,在守住生態環境保護底線同時,為重大項目落地建設提供有力保障條件。

持續深化環評改革 探索環評編制審批標準化模式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通知》提出,持續深化環評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繼續實行豁免環評管理、告知承諾制審批,試行打捆審批模式。

所謂的“打捆審批模式”是指:各環評審批部門對所在區域內同一建設單位建設多個同類型的下列項目: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的自來水生產和供應、污水處理工程、等級公路、城市道路、輸變電工程、生活垃圾轉運站、加油加氣站、動物醫院、防洪除澇工程、河湖整治、學校、公園等市政設施或社會服務業項目,可實施環評打捆審批,統一提出污染防治要求。

《通知》還明確,探索環評編制審批標準化模式。研究出臺部分行業環評文件編制、審批指引,指導環評文件編制單位規范項目概況、工程分析、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等環評編制內容,指導各環評審批部門對同類型項目實行同標準、無差別的審批,推行環評編制、審批標準化模式,減少環評工作隨意性,縮短環評編制和審批時間。

繼續推動環評與排污許可制度的有效銜接。擴大環評與排污許可“兩證合一”試點范圍,繼續優化環評審批與排污許可融合辦理流程,鞏固深化試點成效,探索推出可復制推廣的改革創新舉措,實現融合審批新模式。

服務項目服務企業 為中小微企業提供環評咨詢

為更好服務項目、服務企業,助力社會經濟高質量發展,《通知》特別提出,建立環評服務保障機制。各環評審批部門應建立健全重大建設項目環評靠前服務、跟進指導、全程參與的服務保障機制。“一對一”專人對接,“點對點”精準服務,開展重大項目審批調度,專題協調解決問題,動態跟蹤進展,會同行業主管部門督促和指導建設單位開展項目環評,積極推動重大項目加快落地建設。

各環評審批部門應建立中小微企業服務機制。通過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政務服務窗口、熱線電話等途徑,暢通咨詢服務渠道,為中小微企業提供環評咨詢;根據實際情況可采取上門服務、靠前服務、現場服務、主動服務等多種服務模式,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幫扶指導力度,切實解決企業困難和問題,推動中小微企業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

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建立健全告知承諾制監管機制

提高審批效率,做好企業服務的同時,《通知》也要求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提高環評制度效力。

強化環評市場監督管理。加強對環評編制單位和編制人員進行培訓指導,持續進行環評文件質量動態抽查,按規定實行通報批評與失信記分處罰。

完善告知承諾制監管機制。建立健全告知承諾制監管機制,按規定對已經批準的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組織開展技術復核。

強化環評備案監管力度。持續開展環評登記表備案“回頭看”工作,嚴肅查處弄虛作假、擅自降低環評等級等違法行為。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 杜娟 通訊員 穗環宣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 李琳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