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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改善普通高中學校辦學條件補助資金近日提前下達,總金額達1.969億元。

海南日報記者2月24日從海南省財政廳了解到,為加快預算執行進度,提高預算編制完整性,根據財政部、教育部有關通知要求,海南省財政廳、海南省教育廳決定提前下達2023年改善普通高中學校辦學條件補助資金。其中,中央資金1.089億元,省級資金8800萬元。補助資金分配表顯示,共有18個市縣獲得補助資金支持,其中海口獲得5326萬元,三亞獲得1630萬元,儋州1844萬元,東方2860萬元,屯昌2317萬元等。

根據相關要求,獲得補助資金支持的市縣要加強資金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屬于基本建設和政府采購范圍的項目,應按有關規定執行。嚴禁將專項資金用于平衡預算、償還債務、支付利息、對外投資、人員經費等支出,不得從資金中提取工作經費或管理經費。各市縣要做好與發展改革部門安排基本建設項目等各渠道資金的統籌和對接,防止資金、項目安排重復交叉或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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