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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聲】

肖哲

從去年開始,江蘇省蘇州市推動超大社區拆分,優化社區規模,明年底前,蘇州計劃對常住人口2萬至3萬人的超大社區進行拆分優化,同時對1.5萬人以上超大社區逐步進行拆分優化。根據規劃,最終蘇州所有社區規模將控制在1萬人以下。

事實上,蘇州市面臨的超大社區現象,在全國許多城市都有出現。原因是,城市社區多以道路為邊界,以既有的居住小區為基礎,而在城市化過程中,道路邊界內的樓“變高了”“變密了”,人口增加了,社區規模也隨之增大。

社區規模既不是越大越好,也不是越小越好。社區規模過大,服務管理能力容易跟不上,居民享受到的公共服務和社會服務可能會“攤薄”,這一方面會對居民的社區生活質量產生影響,另一方面也不利于精細化管理。社區規模太小,一方面社區資源有限,許多工作難以形成合力,另一方面也增加了社區自身的公共服務和社會服務成本。

那么,社區規模多大是合適的?目前來看,各地給出的答案不一,但大體規模差不多,蘇州市希望將社區規模控制在1萬人以內,河北雄縣則是按照“社區規模以3000至5000左右人口為宜”的原則調整社區。而在河南省,根據該省的相關指導條例,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規模“以社區內住宅套數作為基本標準,一般在1000至3000戶的范圍內設立”。其實,不論新設定的社區規模是多大,也都是依照各地的城市地理情況以及經濟社會發展等情況來設定,答案要合理但不唯一。

從目前來看,由于超大社區現象在多地客觀存在,所以許多地方的社區調整,以拆分優化為主。原來的一個社區變成兩個三個,新社區規模小了,那么,其各方面的硬件建設是否能跟上,公共設施和公共資源配置是否配齊,治理服務能力和社會服務覆蓋水平是否提升,是社區拆分之后,應當及時關注。 拆分不是目的,通過合理設置社區規模,優化資源提升社會服務質量,建好新社區提高居民幸福感、獲得感才是應有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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