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發展規劃的實施,并進行檢查和監督。
負責全市教育體制改革,逐步
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我國加入WTO相適應的教育體制及運行機制;指導學校內部體制改革;加強對全市社會力量辦學的引導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農科教結合工作。
實施全市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綜合管理全市的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兒教育等工作;負責全市各類學校檢查和評估,推進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
負責全市教育經費預決算和教育基建的規劃,管理全市學校基建工作;指導全市學校辦學裝備、信息化建設和校辦企業工作。
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經費收支、使用的內部審計和財經紀律執行情況檢查。
負責全市教師資格認定、調配(改行)、招聘、錄用、職稱評聘、培訓、表彰、獎懲等工作。
負責全市師范類畢業生就業指導;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學校定編定員等工作。
做好教育系統的隊伍建設和班子建設;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干部的選拔、培養、考察、任免等工作。
指導各類學校的德育、精神文明、體育、衛生文化藝術、國防教育以及校園治安、綠化等工作;開展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學校的安全穩定和普法工作,及時處理學校突發性事件。
負責教育系統對外交流與合作,開展同港、澳、臺地區的教育交流;負責教育系統因公出國人員和海外來我市學校人員的管理工作,
負責指導有關的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團組織的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教育系統的計劃生育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我市各類學校年度招生計劃;負責我市大中專學校招生、高等教育及中專教育自學考試以及高中會考實施工作。
負責組織開展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指導社會各行業的語言文字工作。
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